山东药玻(600529)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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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cn)上刊登的“山东药玻关于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中,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独立董事应为朱维平、马越英、蔡弘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披露为权绍宁、马越英、蔡弘。更正后的半年度报告请投资者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 s s e. c o m. c n)上查阅。特此更正。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