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兴
近日,上海有线电视一名副总向媒体介绍,凡在市区范围内、且所在区域已完成双向网改造、家庭电视网络符合数字付费电视播出要求的个人家庭有线电视用户,只要到相关办理站点进行申请,在月费37元到68元不等的三种套餐中选择一种“节目包”服务,即可免费领走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读了这条消息,笔者不仅没觉得这机顶盒是免费赠送,相反倒认
为是有违市场公平的捆绑销售。
因为在上海,上海有线电视在当地市场的相关服务中是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在市场有相当的排他性。而这次上海有线的机顶盒免费赠送行为,又是以用户对有关“节目包”的选择为前提条件的,也就说,只有在用户购买一种其指定的“节目包”有线服务的情况下,才能“免费”领走机顶盒。而对此,只要是一个稍有市场知识的人,就能知道这不仅不符合免费赠送行为的特征,倒切合了捆绑销售的市场行为特征。而且这种所谓的“免费赠送”行为,又由于有线电视在市场的实际独占地位,使有关有线用户处于,你要么不用数字电视(机顶盒),要用就得先购买我所指定的“节目包”服务。而想问的是,这还算是免费赠送行为吗?
还有,从市场竞争的公平角度看,上海有线电视在这次机顶盒的选择上,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机顶盒的生产商产生影响。因为由于市场独占地位,如果其对相关机顶盒品牌的选择也是用指定,而不是用市场招投标等竞争办法,那就可能使一些上游的机顶盒生产商也会因为这种“指定”而失去某种本应有的市场公正。应该说,这不仅会影响正常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而且在市场效果上也会使有线电视的独占地位作用放大到上游的机顶盒产业,进而削弱其行业所该有的正常市场竞争。
所以笔者认为,无论是用市场公平的眼光看,还是从消费者与有线电视的关系看,上海有线电视这次的机顶盒“免费赠送”行为,都不能算是免费赠送,而恰恰是一种有损市场公平公正,同时也是一种有害消费者权益的捆绑销售行为。
《市场报》 (2004年09月21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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