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艳霞 冯秀文
继保险业和证券业先后步入监管收费时代之后,银行业也跟随效仿。根据银监会《关于银行监管收费管理办法和详细收费标准》文件(简称“银监会59号文件”),9月20日,被银监会监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将要首次缴纳总计30亿元上半年监管费。
尽管向银行业收取监管费并非空前之举,且收费比例低于保险监管费,但由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占据着国内金融业总资产的绝大部分,因此,银行监管费用庞大的数字还是惹来一些争议。银行类金融机构更关注银监会收取银行监管费用后是否公正有效的监管,而学界则建议消减银监人员及引入中介机构负责现场审计和稽核。
银监系统一位人士称,监管费标准主要根据银监会的人员规模和工资水平来确定,此标准已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核定。此前,银监会亦曾向一些金融机构征求意见,并在正式下发有关收费文件前召集有关商业银行人员开会。
银监系统人士指出,银监会从央行分离出来后,其工资仅获得部分财政拨款,其差额部分需通过收费解决。而银监费用则将主要用于支付银监人员工资、监管费用和办公费用等开支。
据称,目前银监会系统2万多名员工的工资支出将占监管费用的近五成。而银监会最近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员工工资改革问题。此次会议初定,改革之后,银监会系统员工的工资水平将大幅提高,中科级人员的月工资将达6000元左右,高于一般国家行政机构人员同级别人员工资。而现时保监系统的人员工资亦高于一般行政机构同级别人员。
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查账对于银监收费问题,作为被监管对象,商业银行人员几乎均不愿公开评论。仅有个别商业银行人员私下里对记者表示,银监系统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和提供服务时应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并遵循效益为先的监管原则。
尽管收费比例不高,但毕竟商业银行目前背负着较重的税赋,且绝大多数银行类金融机构还需用利润消化沉重的历史包袱。但须上缴的监管费用将“吃掉”部分利润。
有专家认为,银监系统不应包揽所有现场检查工作,否则费用高且未必客观。银监系统应主责非现场检查,并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如声誉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银行进行现场检查。中介机构的费用由被检查单位支付。
据称,国资委可能会采取聘请中介机构对央企进行审计的办法,但费用由被审计单位支付。
银监会59号文件部分规定须缴费机构中国境内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邮政储蓄等。
每年缴费标准按金融机构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缴纳机构监管费;按金融机构总资产的万分之二缴纳业务监管费。
缴费时间每年7月1日(今年上半年费于本月20日缴交)和11月1日分别缴纳本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监管费。
《市场报》 (2004年09月21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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