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评选工作(2004年9月中下旬)
1、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修改评选章程,商定十大评选工作;
2、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通知,发布消息,启动评选活动。
(二)、推报人选(2004年9月下旬—10月下旬)
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工作,具体产生渠道分四个:
1、由北京市国资委负责自下而上推荐产生部分参选人;
2、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参选人;
3、组委会在广泛收集线索的情况下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部分知名参选人;
4、自荐或他人推荐。
(三)、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2004年10月初)
1、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
2、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由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投票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
(四)、向社会公示候选人(2004年10月中旬)
通过新闻媒体将3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对参选人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五)、召开组委会第三次会议,评委会投票评选(2004年10月至11月)
1、召开组委会第三次会议,通报人选考察情况,商讨评委会投票事宜;
2、计划在新浪网举行启动仪式,公布北京影响力人物候选名单,并在网上进行直播并同时在全市各合作媒体及网站发布;
3、投票及回收:在投票截止日前,读者可通过全市各刊登选票的媒体,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名单,并依照选票上的通信地址,寄往由公证处认定的选票统计中心;或在互联网上面,通过相关的投票专页进行在线投票,最终由选票统计中心统一对选票进行统计; 或通过短信互动的方式投票。
(六)、颁奖(2004年12月上旬)
举办颁奖典礼,宣传、表彰当选的“北京影响力”奖项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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