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9日电】
截至目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批准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有116个产品。
质检总局自1999年8月开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以来,已受理了162个地区的162种产
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农”,与国际惯例接轨,促进外贸出口,提高质量工作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今后将加大对获得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同时,严厉查处生产领域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20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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