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据央视国际报道称,2004年3月15日,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由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天就《规定》出台的背景、作用、实施、对中国汽车生产和销售有何影响等问题,专访了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专家以及部分汽车生产
厂商。
据专家介绍,“汽车召回”通俗地讲,就是在国家有关法律的框架下,由缺陷汽车制造商根据国家法律的要求,对于有缺陷的汽车采取更换或者修理的方式,把缺陷消除以保护消费者安全的一种制度。汽车召回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中国汽车工业的水平。
东风雪铁龙、重庆长安铃木作为汽车生产企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对缺陷汽车进行召回,并希望通过借此在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诚信关系。他们认为,这一规定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将会非常大。相对于指令性召回,企业更希望采取主动召回这种形式。
消费者对《规定》的出台也表示出了欢迎的态度,认为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据有关部门透露,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缺陷产品召回规定今后也将陆续出台。这将使中国经济环境和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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