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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缺失 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水土不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14:00 新闻晨报

    近日,国内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意味著以银行为单一主体的放贷机构对车贷市场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了。对于希望能贷款买车的人们来说无疑是多了一个利好消息,特别是在眼下银行紧缩信贷规模的背景下。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经过近百年的经营,积累了成熟、先进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经验,但当这些汽车金融公司出现在中国时,它的诸多优点能发挥出几成却还是一个未知数。

    三大先天不足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的优点的确是我们想要学习借鉴的,但从国家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对金融业的监管要求出发,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的发展应该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就目前而言汽车金融公司对市场的影响将是微弱的。

    首先,《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了一条,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也就是说通用中国这次成立的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它的业务范围只能限制在上海,要在上海之外的地区开展业务只有等主管放宽政策。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想像一个产品销往全国的汽车生产厂商,在拿出了5亿元的流动资金注册的公司只能守著自己家门口的"一亩三分地"将是怎样的心情。

    其次,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并且通常执行的是零利率。而在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丧失这个原本最大的优势,市场竞争力必将大打折扣。

    第三个先天不足在于资金来源不足。信贷购车是为了加速汽车的销售,而对于用信贷关系售出的汽车的资金回笼是以月为单位,按月还贷的形式与车的成本之间就产生了资金缺口。通过信贷售车的确是加速了车辆的销售,但需要的资金量也同时增加了。为了解决资金缺口就必须扩大流动资金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满足资金的需求。但现在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只有两个方法来融资:一是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二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接受股东存款实质还是"折东墙补西墙",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而向金融机构借款也无异于与虎谋皮。因为,银行本身也在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是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如果单单靠自有资金发放汽车贷款来拉动汽车的销售,其间的困难将会相当大。

    汽车金融公司若不能解决上述的三个先天不足,发展前景让人堪忧。外部环境不容乐观相比较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它们有十分规范的分销网络。以美国为例子,它们运用的分销网络是4S模式。那些遍布全国的4S店一则数量大,二则提供质优价廉售后服务。而目前国内的情况是4S模式才刚起步,数量有限,售后服务水平以及价格水平有侍于提高。在没有强有力的售后服务体系的支持下,汽车金融公司相当于失去了拳头产品。

    银行作为我国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它为社会的各行各业提供金融支持。对于车贷这一块大蛋糕,它不可能无动无衷。它的资金优势与网络优势可以说完全胜过汽车金融公司。目前汽车金融公司在一没利率优势二缺少规范的、成规模的售后服务体系状况下的竞争力也是有限的。

    完善信用体系的缺失也是一个问题。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骗贷、重复贷款让银行都头痛不已。在放贷之前对申贷者资格审定的严格程度,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低于银行。不可能出现在银行审贷不合格的购车者到了汽车金融公司就顺利获得贷款。慎贷防坏账是每个金融机构所考虑的。在如此的信用环境中能得到贷款的人群也将十分有限。目前理性的车贷模式目前,通用第一个获得了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权。在它之后还有大众、丰田、福特等都将开设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这些都是汽车业内的"航空母舰",自然对拥有自已的汽车金融公司来构建完整的服务体系乐此不疲。但针对目前情况而言,最理性的车贷模式还是要数北京现代与中信实业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信银行将为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全国各经销商提供信贷支持、资金结算和融资授信等多项金融服务。通过两者的合作,所需资金由银行提供,客户与专业技术支持由车商来完成。二者优势互补,回避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政策上的局限,不失为一种务实的做法。

    从发展远景而言,汽车金融公司是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进入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的新一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服务是和汽车的制造、销售、消费过程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汽车金融产品开发、风险控制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性的优势。因此,几大汽车生产巨头力图构建完整的服务体系,从中长期的角度来看,随著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与汽车消费环境的发展,汽车金融公司还是会有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的。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历程2003年10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第4号令《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2003年11月1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再次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3年12月初,中国银监会先后受理三家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市场准入条件,对申请进行审查。这三家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3日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2004年8月3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核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开业。这是银监会核准开业的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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