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乃康报道记者从正在海口举办的“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论坛暨2004年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年会上获悉,为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商务部作为“走出去”战略的组织、实施部门,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已基本确立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
首先是建立起支持“走出去”的政策体系。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鼓励企
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制定了15项配套政策。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划出23亿元人民币支持境外加工贸易的发展。同时,还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意见的通知》,设立了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贴息等,并出台了《关于支持我国企业带资承包国外工程的若干意见》,推进了援外方式改革,调整援外合资合作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其次是建立起促进“走出去”的服务体系。利用国家领导人高层互访和多双边会晤,宣传推介我国企业,推动承揽境外大项目,并纳入政府合作框架;利用多双边经贸联系机制和磋商机制,落实和推动有关项目。建立《境外投资国别环境库》,发布《国别贸易投资报告》,为国内企业提供各国和地区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市场状况和企业资信等投资信息。发挥我驻外商务机构前沿信息优势,为国内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是初步建立起促进“走出去”的宏观监控体系。建立了“走出去”战略的数据库及监测管理平台、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不断完善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制度,及时掌握“走出去”和各项业务的总体状况。建立了对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和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对外投资和境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推动建立了国内有关行业组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境外中资企业商会、国内投资主体等共同参与的形式多样的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国家利益。
四是改革和完善“走出去”的管理制度。改革对外投资管理和审批制度,将3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加工装配项目审批权全面下放到地方,在沿海12个省市进行非金融类服务型对外投资审批权下放改革试点,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已在14个省市全面推开,并简化了审批程序,并准备推行网上领证。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境外林业资源开发项目备案制。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的官员说,正是在国家促进“走出去”战略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在对外投资方面、国际工程承包方面、对外劳务合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还应看到,“走出去”战略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加快“走出去”的法制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充实和完善“走出去”支持体系、监管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好的国际、国内环境,从而推动这项事业快速、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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