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20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总投资额度达到21.25亿美元
外汇管理局支持更多外资入市
本报综合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决定批准瑞士银行有限公司、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和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QFII分别增加投资额度2亿美元。外汇局表示将在有关条件成熟后,适时批准其他QFII增加投资额度的申请。
与此同时,外汇局表示欢迎并支持更多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如基金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长期投资者提出QFII申请,投资我国证券市场。
据介绍,截至2004年9月14日,证监会
共批准20家境外机构QFII资格,向外汇局申请投资额度的17家机构已全部获得批准,QFII总投资额度达到21.25亿美元,其余3家已批机构尚未向我国外汇管理局申请投资额度。截至8月底,QFII已汇入资金17.95亿美元,约折合148亿人民币,其中已有超过100亿人民币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在进行投资运作的资金中,超过半数投资到了A股市场。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引进QFII制度是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积极举措。总体来看,境外机构对我国QFII制度表示出较大兴趣,申请较为踊跃。除已经获批的20家QFII外,还有近10家境外机构提交了资格申请。
据介绍,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制度于2002年11月公布实施,2003年5月份正式启动,迄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一年来,外汇局一直密切关注QFII制度的实施及运行情况。从前段时间有关年检情况看,此项制度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
境外机构的进入对于强化我国证券市场的理性投资理念、遏制投机风气,提高中资托管银行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代理下单券商的研发能力都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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