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双慧眼吧!
每种药品一般有两个名字,一个是通用名,另一个是化学名。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制药厂家的出现,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就又有了很多商品名,即使是生产同一种药,不同的生产厂家可以拥有自己的商品名。这也形成同药不同名的原因。
按国家有关规定,药品的说明书上除标有各自厂家的商品名外,还必须标出通用名和化学名。判别两个药是否为同一种药物主要看他的通用名和化学名。如果两个药通用名或化学名相同,他们就属于同一种药物,严禁同时服用。如“丽珠瑞欣”和“益他欣”是不同厂家生产的抗菌药品商品名,但他们的化学名都是“头孢他啶”,所以他们是同一种药,不能同时服用。
有的厂家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在外包装上用明显的字眼突出商品名,而忽视化学名。因此患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注意其化学名,如果化学名相同,那就是一种药,就可以选择性购买,少花冤枉钱。一种药品多家药厂生产的现象在我国还将长期存在下去,一药多名也将长期存在,作为医药卫生人员和普通消费者都应对常用药品的一药多名有所了解。
专家还建议,当消费者遇到一药多名,不清楚哪些药是同一种药,哪两种药不能同时服用时,应向专业人员或医生咨询。
《市场报》 (2004年09月17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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