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股份(600843)因3000万元投资国债被质押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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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日前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6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76号],判决内容如下:解除公司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国债托管合同》及《补充协议书》;被告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工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人民币2,830万元(含资金帐户余额人民币452,716.86元)及该款自2004年3月1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银行同期企业存款利息。 公司将对此案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