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工商部门透露,深圳将取消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年检方式,同时不再搞“终身制”。对已公示的企业每年滚动式进行上一年度的重新征信,并向社会各界征求“异议”一周,其中属制售伪劣、侵权假冒、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等严重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的主观违法失信行为,及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失去履约信用的企业,不再进入公示名单。
诚信缺失已经成为我们的社会目前遇到的一个大难题,在经济与社会活动中,缺乏诚信所带来的恶劣后果是极其明显的,而由此引致的“诚信危机”在不少范围内都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在追逐利益的驱动下抛弃了诚信的根本,制售伪劣、侵权假冒、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等等大量泛滥,由此带来的企业之间的不正当利益纠纷也日渐增多。不可否认的是,政府在企业诚信问题产生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双刃剑”式的。
一方面,政府对企业失信所带来的问题不堪其扰,不得不为此付出大量的行政执法成本来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我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每年在查处假冒伪劣、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偷逃税等方面下的工夫不可谓不小,时常有大案要案被查处,今年尤其热闹的一系列“黑心商品”事件,政府部门的执法可以说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的延续。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对市场的管理上却缺乏应有的公平与透明,不同的企业所受到的待遇是不同的,企业之间因为出身而产生的不平等对待造就了失信的潜在风险。还以今年的一系列“黑心商品”为例,其中不乏政府部门认定的“质量信得过商品”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而事实上,由政府部门来认定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用存在明显的弊端,由于“黑心商品”事件的屡屡出现,由政府担保的企业信用在今年受到了空前的质疑,甚至影响到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政府部门一方面花大力气维护市场信用,另一方面却在事实上制造了企业失信的空间,行政执法的过程很大程度上演变为品尝自身管理缺位、错位、越位所带来的苦果。取消流于形式且具有行政行为的年检方式,不再搞“终身制”,深圳无疑为自身政府职能的理顺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我们认为其他地方应该进行学习和借鉴,因为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要求的,而且也是政府职能改革的一个趋势。毛晓刚J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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