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法呼之欲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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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5:25 扬子晚报 | |||||||||
9月10日,由商务部组织牵头,包括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部委在内联合举办的直销立法“封闭式”座谈会,悄然在厦门举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中国直销法已呼之欲出。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获得一份内部资料,从这份资料看,直销法草案在“设立与登记”、“销售模式”、“保证金制度”及“教育训练”等方面都有“铁门槛”。 企业:要有足够资金 政府:保留自由裁量权
“设立与登记”规定,外资从事直销业,在中国国内要有自己的生产工厂公司,投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在海外有3年以上直销从业管理经验,并要求是世界直销联盟组织成员。内资则更简单而严厉地被要求:申请申报之前,该企业须连续3年年营业额累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 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地方商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商务部审核(两个月),通过审核后,商务部发放筹备许可证(一个月)。企业凭该直销从业资格证明,方能到工商局办理直销企业营业执照。在整个审批过程中,政府采取准入制但保留自由裁量权。 讨论稿明文规定,直销产品只能是保健品、化妆品和日用生活品三大类。金银首饰、医药产品、国家资源产品等都在禁止直销之列。 高额保险金“上笼套” 市场监管随时随地 “每家直销企业必须缴纳2000万-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主要用于处理消费者的举报、投诉进行处罚与赔偿。”有关人士认为,这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无异于一道隐形门槛。同时,在市场监管上,工商、税务、司法、物价等部门拥有随时随地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力。对违规企业的最高罚款可达3万元。 直销企业必须开店 销售人员禁跨区域 《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草案的有关条文称,批准的直销企业必须开店,允许直销店负责人招聘若干层次的下线直销员。 在推销员限制上,规定推销员持证上岗;只能为一家直销企业服务,同时签订劳动合同,限制推销员跨地区经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在奖励制度上,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推销员的总佣金不得高于产品价格的25%,特殊个案可考虑放宽到20%-30%。 培训课不超过600人授课内容与产品相关 草案对教育培训的人数和内容首次作出规定,“原则上规定直销企业在总公司进行教育训练的,人数要求在600人以下,并必须报备当地公安、工商部门。”而省级分公司会议规范在400人以下;市一级,200人。并且,企业组织培训的内容应严格与产品相关,不应出现其他内容。专家认为,草案三大特点很明显:一,政府监管非常严格;二,着眼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最终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马燕 顾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