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法院认定高尔夫用地合同无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4:28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通讯员范红萍)作为土地管理者,村经济合作社竟然将土地所有权、经营权等作为投入与公司合作开发高尔夫俱乐部,而该公司明知这种行为不合法仍签订了合同。昨天,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合同无效,不仅驳回北京夏都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夏都公司还需承担5万多元的诉讼费。

  2001年9月25日,北京夏都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昌平中滩第二农场和中滩村
点点通赠通行币开始了 让眼镜成为历史
新浪彩信 幽雅个信 你的放心来自我的用心
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合作经营天通苑西区32.4亩土地开发高尔夫俱乐部项目。不料,2002年4月,中滩村经济合作社又改与丽辉公司、北京东方京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将该土地作为投资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2003年10月,夏都公司将中滩第二农场和村经济合作社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825.1万元。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土地管理属国家强制管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中滩第二农场、中滩村经济合作社只是本案合同所涉土地的经营者、管理者,其在未获得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将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作为投入与他人约定合作项目,故中滩第二农场、中滩村经济合作社与夏都公司签订合作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据此法院做出上诉判决。J108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