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小外贸企业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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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2:58 商务部网站 | |||||||||
在线国际商报讯 记者石柱实习记者范嵬报道自7月底以来,深圳、无锡等一些地方出台规定或办法,使得新获进出口权的小企业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从而享有申办出口退税的权利。此种做法受到企业的热情欢迎。 7月底出台的《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纳税人按本办法申请后,经批准认定的为一般纳税人:⒈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
江苏无锡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新办小型外贸企业“只要有外经贸委的进出口经营权证就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据了解,江苏无锡国税局在8月23-24日的每月例行的“税法公告会”提出,“根据国税发明电(2004)37号《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政策的变动,涉及纳税人面广量大,必然造成一定的社会反响。” 浙江宁波业内人士李女士表示,现在地方政府(宁波)有了一些新的办法来解决小企业拿不到退税的问题。她说,目前,无论是外贸代理公司还是生产企业,只要在外经贸部门得到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同时,成功地做了生意、“货物出了海关”,就可以凭借海关的有关证明单据和“进出口权”证明到国税部门退税,无论营业额和员工人数的多少。 此外,还有江苏淮安等地国税部门也采取了类似做法,本报尚未来得及进行核实。 这些地方国税部门的做法受到新办小外贸企业的热烈欢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外贸公司负责人称,地方国税部门的做法可以说挽救了他们这样的小外贸公司,否则,在不能享受出口退税的情况下,这些主要以外贸经营为主业的小公司几乎是无法生存的。 浙江金华新天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小姐表示,目前国家对“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太高。从事外贸的中小企业很少能达到50人以上的规模,也很难达到180万元的销售额要求。她说,在自己的企业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前,做了很多生意,“一分钱退税都没拿到”。外贸公司,尤其是她这样的代理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就是退税。“拿不到退税,企业索性就不用做了”。 上海一个新办小外贸公司的人士认为,如果国税部门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方面不开绿灯,小外贸公司无法走出税务总局37号文件形成的“180万元实际销售额”的怪圈。他解释说,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外贸,为了争取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当年必须做满180万的应税销售额;而这180万×0.8×0.13=18.72万(假设成本率为80%,退税率为13%)是不予退税的。等于必须交纳约19万的入会费才能享受与7月1日前注册的公司一样退税权。如果企业为避免亏损委托代理出口,麻烦又来了:如果自己开票给代理,代理是不能退税的(代理不能拿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去退税);如果将工厂的发票直接给代理,那就算在代理的名下,自己公司账面上永远没有销售额(假设只做外销),海关年审没有记录,肯定通不过,账面又没有销售,永远走不出180万的怪圈,那注册公司又有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