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电广传媒“以股抵债” 小股东状告国资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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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06:13 北京青年报 | |||||||||
质疑电广传媒“以股抵债” 小股东状告国资委张卫星被称为“中国股市首席民间思想家” 起诉书本周二已送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将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受理的答复
被称为“中国股市首席民间思想家”的张卫星再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关注的原因来源于张卫星的又一惊人举动———以电广传媒流通股股东的身份将国务院国资委告上法庭。这不仅是普通投资者状告国资委的第一案,也是一向擅长口诛笔伐的张卫星首次走上法庭。 6条理由起诉国资委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卫星显得很轻松和乐观,他先告诉记者:“此次是行政诉讼,一共列举了国资委6条违法违规的理由。”在起诉书中,张卫星认为,电广传媒股抵债方案违反了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关于“不得抽回上市公司股本,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以及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规定,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国资委批准同意该方案的行政行为则是侵犯了电广传媒流通股股东的财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至于更详细的诉讼内容,张卫星不愿过多透露。而其代理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浦坤也非常低调,他告诉记者,9月14日已经将起诉书送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将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受理的答复。一切要等法院立案审理后再作解释。 其实,该案的源头是一度掀起轩然大波的“以股抵债”方案。由于大股东侵占拖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日益严重,证监会和国资委在今年7月28日联手推出了以股抵债的新举措,来解决这一困扰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顽症。电广传媒则是实施以股抵债方案的第一家试点,但当每股定价高达7.15元的抵债方案亮相后,立即遭到诸多质疑和批评,张卫星更是一直在言辞激烈地抨击和抵制股抵债,他认为,在全流通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实施以股抵债会滋生许多“猫儿腻”,产生很恶劣的影响。而在电广传媒方案中,用“以股抵债”的迫切性来取代抵债价格的合理性属于偷梁换柱,直接损害了电广传媒几万流通股股东的切身利益。他告诉记者,“我多次给证监会和国资委打电话,多次写文章来反对股抵债方案,但是没有人理睬我。” 打官司是“被逼无奈” 在“口诛笔伐”的同时,张卫星参与了一系列抵制行动。比如,他购买了100股电广传媒,以一个股东身份向市场征集更多流通股股东的否定票,希望在股东大会上能发挥作用。7月底,他向证监会提交了成立“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的申请,希望能够通过协会方式实现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