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业消费税减征缓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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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称,鉴于目前小汽车欧洲Ⅲ号排放标准正在制定中,符合该标准的车用油品质量尚未解决,因此暂缓执行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可以减征消费税的政策。 此前国税总局曾发文称,从2004年7月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而新通知则意味着这一众多汽车企业期盼的优惠政策暂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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