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对外承包工程年内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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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11:49 商务部网站 | |||||||||
在线国际商报讯商务部正加快民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的立法进程,有关法规、法章正在进一步完善中,相关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相关规定年内有望出台。 这是商务部合作司副司长吴喜林日前在“司局长在线访谈中”透露的。吴喜林表示,商务部对民营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一事很重视,并正在积极研究推动措施。
为支持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涉及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简化审批程序、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多个领域。 吴喜林表示,商务部等部门已加快了相关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制定促进措施,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在贷款、保险、担保、外汇、税收、通关、检疫等方面提供便利。 同时,商务部与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外工作,“为企业在海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发挥行业商会和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的作用,加强协调和指导,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加强信息服务,向企业提供各国有关投资法律、税收政策、市场情况及投资机会等信息。”吴喜林指出。 吴喜林认为,完善企业“走出去”的信息和政策服务,引导企业选准市场和项目,政府有关部门首先要建立信息网络管理和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境外经营政策环境、项目合作机会、合作伙伴资质等信息;配合高层互访,组织各种形式的国内外企业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帮助企业承揽业务。此外,要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各行业商会和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财务、知识产权和认证等方面的服务。 吴喜林提醒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要深入考察,切实找准切入点,既要发挥我企业的竞争优势,也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要注意做好可行性研究,切忌盲目上项目;要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可先从贸易做起,积累经验、站稳脚跟后,再投资设厂。 (信息来源:驻新加坡经商参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