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节能灯反规避调查的应诉通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10:43 商务部网站 | |||||||||
各有关出口企业: 欧盟于2004年9月8日发布公告,决定对我国出口的节能灯(Integrated ElectronicCompactFluorescentLamps,海关编码:85393190)发起反规避调查。公告上指出,由欧洲照明工业贸易组织提起的该项调查,认为在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征收反倾销税期间,中国出口商通过越南、巴基斯坦和菲律宾向欧盟转口涉案产品或在上述三国中组装节能灯后转销至欧盟,
公告要求应诉企业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欧盟索要问卷,并在公告之日起40日内向欧盟提交问卷及其他应诉材料。 由于应诉时间紧迫,请有关涉案企业尽快与欧盟联系,积极应诉。如有问题,请与我会联系: 我会联系人:刘慧娟 电话:010-67092715 传真:010-67092716 二00四年九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