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商业银行获得中国衍生品业务牌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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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09:4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家林)荷兰商业银行昨日宣布,其衍生品业务牌照申请已成功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该行的上海分行获准向本地和国际客户提供金融衍生品交易服务。据悉,汇丰银行也已于本月获得此类牌照。
继国有四大银行获得此牌照以后,花旗银行和渣打银行也于上半年获批。根据银监会此前出台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今年9月1日后,未获牌照的银行将不得从事衍生品交易。 为了让相关银行有足够的回旋余地,银监会在8月底宣布,《办法》的实施期限延长到今年12月31日,而《办法》颁布前已从事部分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可以在2004年12月31日前继续办理该部分衍生产品交易,但不得办理除此之外的新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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