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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重实被判承担3400万担保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9:58 南方都市报

   ST重实(000736)昨日披露了两起借款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南京市中院判决公司为总计3400万元借款及利息、罚息和诉讼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据悉,在建行江苏分行诉南京重实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和ST重实的借款纠纷案中,南京市中院判决ST重实为南京重实中泰公司偿还建行营业部借款20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和诉讼费用,承担连带保责任,并有权向其追偿。

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诉南京重实中泰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ST重实的借款纠纷案中,南京市中院判决ST重实为南京重实中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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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华夏银行偿还借款1400万元及其利息和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责任编辑:张克然姚虹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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