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买“羊城通”职工也得缴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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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9:4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通讯员 庄淑莹 陈杏)随着“羊城通”使用范围的扩大和受欢迎程度的提高,企业为职工购买“羊城通”的做法越来越多,金额也呈上升趋势,这些由公司交纳的羊城通交通费该不该扣缴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扣缴呢? 记者就此走访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据介绍,在最近的专项检查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为职工购买“羊城通”时以支付福利费、交通费等形式入账,却没有将其与企业职工个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羊城通费用,必须将该笔费用并入职工月工资薪金收入,扣减全市统一的费用扣除额后,以其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工资薪金项目5%至45%的九级累进税率计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应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地税部门提醒广大企业要规范自身的财务行为,为企业职工支付“羊城通”费用务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避免因为企业财务人员税法知识不足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