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年内结清拖欠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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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7:59 扬子晚报 | |||||||||
常州市抽调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市区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行为作全面清理。市建设局宣布,全市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两个星期内制定还款计划,在年内全部结清拖欠的民工工资,到明年年底全部结清拖欠的工程款,有瞒报拖欠行为的,一旦发生纠纷、投诉等严重后果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发新项目,施工单位将被赶出市场3个月至1年,项目经理半年内不得承接施工任务。对拖欠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未落实“清欠”工作,要作为污点被记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今后承接工程时将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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