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管局:业主不满小区物管可向街道办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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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1:58 金羊网-新快报 | ||||||||||
市房管局透露,广州已明确街道办事处可介入小区物管 新快报讯 (记者 张琳)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矛盾怎么办?可找街道办事处调解。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在答复市政协委员的提案时透露,广州已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对于小区物业管理的职责,包括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调解群众投诉等。
业主可加入物管协会 小区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间的矛盾近年来不断出现,广州市政协委员吴名高等为此提交了提案,希望能保护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对此,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今后将指导街道依法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使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直以来,广州物业管理协会的成员中都没有业主参加,这种情况将改变。据悉,今年年底市物业管理协会将进行换届改选,房管局将指导协会在今年下半年重新修改《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将业主纳入物业管理协会,建立物管企业与业主沟通的平台,积极培育和发展业主参与物业管理行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运作环境。 广州将建立物管专家库 此外,广州今年还准备建立物业管理专家库,为行业提供服务和指引。据悉,目前已制定了《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规定》,对专家的准入条件及职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规定要具有中级职称和本科学历以上。同时,还注重对专家的综合素质水平的考核,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高的声誉、必须热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及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目前,已有21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向房管部门提出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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