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扩大与我边境贸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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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0:30 商务部网站 | |||||||||
2004年8月18日,越政府办公厅第4304/VPCP-KTTH号公文对与我进行边境贸易做出具体规定。越政府总理提出,中国市场是越南对外贸易的主要市场之一,其中边贸占双边贸易额的60%。在边贸活动中暴露出贸易拖欠、贸易欺诈等情况,在配合反走私、边贸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促进与中国的边境贸易,特别是扩大与中国华南各省的贸易关系,除贸易部已提出的建议外,现要求有关各部、各边境省(与中国接壤)执行以下规定:
一、边境贸易显现出多样化,管理工作要灵活、具体;贸易部尽快与各省商定成立边境商品贸易指导委员会以指导边境贸易;与中方相配合,共同、及时、具体处理边境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二、根据与中国商定的协议,贸易部与各部及各省人委会研究扩大商品和服务出口,以各种贸易形式进入中国市场;与中方商讨现在中国尚有配额的农产品出口配额问题。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同贸易部和外交部商定,并与中国和其它一些亚洲各国签订动、植物检验检疫协议,以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蔬菜、水果等出口到上述市场;鼓励双方企业直接联系,扩大加工和销售等各种合作方式,促进越南农产品、粮食、食品等的出口。 贸易部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要主动配合,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出口额是实现与中国贸易平衡的重要办法。 三、在起草扩大与中国的经济合作原则工作中,各部、各行业要注重发展服务项目,满足通过越南北方海港出口货物的需要;扩大向中国华南各省商品、粮食和食品加工的供应;发展各种旅游形式,为增加两国商品交换和贸易创造条件。 四、计划投资部主持并与贸易部研究亚洲各投资者已经和正在通过各种形式进入越南的产业情况,如:纺织、制鞋、木制品加工、汽车和摩托车生产及组装、建筑材料等,以进一步修改鼓励直接投资政策,避免非法投资;加强对项目的审批工作,避免进口落后、过时的技术和设备;鼓励亚洲各投资者在越南北方各省投资农产品、果蔬的出口和加工。 五、贸易部要提出商品进口标准,以制定2006-2010年进出口调控机制;指导各行业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这是打击走私商品的重要措施。 六、同意贸易部对通过广宁地区转口和暂进再出的禁止进口的旧货停止发放经营许可证,如各类电器、服装、汽车配件、555牌香烟等。贸易部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广宁、海防地区上述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包括汽油、其它油类的转口贸易,加强对走私商品打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