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起诉汉唐证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02:43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特发信息(000070)今日公告称,因汉唐证券到期不能支付公司5000万元委托国债投资款,公司将汉唐证券起诉至深圳市中级法院,请求判决汉唐证券返还投资资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此前,公司知悉汉唐证券涉嫌违规经营暴露后,于2004年8月23日向深圳市中级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申请查封、冻结汉唐证券相当于5000万元的财产。深圳市中级法院依法冻结了
据悉,2003年9月10日和2003年9月12日公司与汉唐证券签订了两份《委托国债投资协议书》,公司共提供了5000万元资金委托汉唐证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期限1年,委托期满后汉唐证券应将本金归还给公司,收益部分由公司与汉唐证券“七三开”。2004年8月,汉唐证券因存在随意挪用资金等严重违规经营、出现巨额亏损等问题,加上证券监管机关已经全面调查汉唐证券的违规行为,由此公司认为,汉唐证券目前状况表明,双方签订的两份《委托国债投资协议》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袁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