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织华实质控制人为茉织华“分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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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 06:29 深圳商报 | |||||||||
斥资1.5亿为公司客户保证金回收作担保 茉织华实质控制人为茉织华“分忧” 【本报讯】茉织华、茉织华B(600555、900955)今日公告称,公司于9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同意由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公司出资1.5亿元,作为对承担公司有关保证金在二年内可能产生的全部损失的担保。公告称,鉴于公司存入德恒证券的客户保证金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存入广发证券的客户保证金目前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同意由
公告介绍,如果在2006年9月9日之前上述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遭受了实际损失,则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后,平湖茉织华替公司承担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该实际损失的金额应等于人民币1.5亿元减去公司截至2006年9月9日止实际收回的上述保证金所得的差额。如截至2006年9月9日,公司实际收回了上述保证金的全部,则公司应当在实际收回上述保证金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金全部退还给平湖茉织华。如截至2006年9月9日,公司仍未实际收回上述保证金,则公司应当于2006年9月11日向平湖茉织华出具一份书面说明,详细说明截至2006年9月9日公司上述保证金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且公司应当于2006年9月15日前将扣除该等实际损失后剩余的担保金全部退还平湖茉织华。 公司今日还发布股份转让公告称,公司9月10日接公司股东平湖茉织华通知:2004年9月9日,平湖茉织华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平湖茉织华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18%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结束后,平湖茉织华还持有公司55707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同时平湖茉织华还拥有88380000股公司的提案权和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3.16%的投票权,仍为公司实质控制人;东方控股持有公司78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