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丰华(600615)上交所受理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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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4年9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4年9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13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决定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如需补充材料或调查的时间不记入期限内)。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