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04年“十一”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12:30 证券时报 | ||||||||||
    各结算单位: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4年“十一”休市5天(2004年10月1日至7日、双休日除外)。根据《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4年 “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4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4年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4年10月8日。     二、2004年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4年10月1日至8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4年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2004年10月11日。     三、2004年9月28日、29日、30日发生的B股交易,沪市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4年10月8日、12日、13日,深市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4年10月8日、11日、12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