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前发现问题暂无法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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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11:29 新京报 | |||||||||
陈女士:我在昆玉河边买的商品房,11月交房,但现在发现卫生间竟然没有通风道,找开发商交涉,开发商以现在还没到交房时间为由推脱。怎么办? 赵律师:如果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必须在房屋的卫生间做通风道,而到交房时开发商没有做,开发商的行为则是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在交房日期没有到,陈女士暂时只能给开发商提个醒,但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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