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000657)大股东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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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9:1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4月22日(即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股东韩刚(持有中科信20%的股权)因股东权益纠纷向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中科信(详情刊登在200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证
1、驳回原告韩刚的诉讼请求。 2、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韩刚负担。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