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国有股权要约收购豁免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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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9:1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近日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因无偿行政划转而持有13930.848万股“长源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7.64%)的行为无异议,同意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的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9日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要约收购豁免公告 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47号《关于同意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我公司因无偿行政划转而持有13930.848万股“长源电力”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7.64%)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00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