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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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8:5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谢美琴)昨日记者从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获悉,8月30日,集团诉讼一件金额不大的商标侵权案胜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认定中国平安商标为驰名商标,这也是深圳中院认定的第一例驰名商标。 平安集团首席律师姚军向记者介绍,去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驰名商标的认定由“一次性认定
2003年9月,集团法律部发现深圳某设计公司擅自制作的行销辅助品印有公司商标,遂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同时要求法院认定集团当时使用的旧司徽及商号组成的商标为驰名商标。法院经过7个月审理,判决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于今年8月30日生效。(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