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工部在纽约设立华语快线保障华裔职工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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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6: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纽约九月八日电(记者赵海燕)美国联邦劳工部工资工时处八日宣布在纽约开通华语职工协助快线,为华裔职工回答有关公平劳工标准法案和工资的问题,接受投诉,保护华裔职工权益。 这条快线(212-264-4175)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由劳工部工资工时处说华语的职员回答问题;非工作时间则启用录音电话,打入电话的人可以用普通话、广东话或福建话留
公平劳工标准法案保障雇员至少可以得到最低工资。根据美国联邦最低工资法案规定,二十岁以下的雇员,从被雇佣的日期算起,按照日历顺序连续九十天内,每小时工资可以是四点二五美元;在一个工作周内,员工工作如超过四十小时,超过的小时数应支付正常工资一点五倍以上的工资;雇员必须至少年满十六岁,方可从事非农业性质的其他工作,至少必须年满十八岁方能担任由劳工部部长宣布为具有危险性的非农业工作。法律还规定,雇主应将此公告张贴于雇员明显易见之处。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事实上,低工资的移民工人经常受到剥削,一些雇主利用移民工人对美国的劳动保护法不了解,以及远离家乡对环境不熟悉的情况,减少和苛扣他们的工资,人生地不熟的移民工人有苦没处诉,只能忍受。比如华裔工人往往由纽约的职业机构介绍到纽约以外的其他地方工作,这些工人中的相当一部分没有得到适当的报酬,而且也寻求不到任何帮助。 美国联邦劳工部工资工时处负责人艾尔弗雷德·鲁滨逊今天表示,该机构正是了解了华裔职工的这些处境才发起了华语职工协助快线这一新的工人保护项目,目的是为在美国各地工作的华裔工人提供帮助。 据悉,纽约目前已有三十九家职业机构同意向求职人员用中文提供有关在公平劳动标准法案下所拥有的权益,包括公平劳工标准法案下规定的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以及其他雇佣条件,同时也将公布华语职工协助快线的电话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