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豁免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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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6: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国电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4】46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因无偿行政划转而持有76284.7万股(占总股本34%,截止到2004年6月末数据)本公司股票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