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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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各结算单位: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4年十一休市5天(2004年10月1日至7日、双休日除外)。根据《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4年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4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4年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4年10月8日。 二、2004年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4年10月1日至8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4年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2004年10月11日。 三、2004年9月28日、29日、30日发生的B股交易,沪市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4年10月8日、12日、13日,深市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4年10月8日、11日、12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