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迟迟未办业主告赢房产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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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4:49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9日专电】(记者范红萍李京华)北京8名业主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入住补偿房屋,房产公司未按约定办理产权证,业主诉上法庭,结果胜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房地产公司提供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所需的必要手续,协助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由于协议中未约定违约金,业主也没有受到实际损失,因此,业主要求房产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据法院介绍,1999年5月,孙某等8业主与泰跃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泰跃房地产公司将某小区的楼房补偿给孙某等,产权证由泰跃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后的1年内统一办理。协议签订后,孙某等入住该房屋。然而直到2004年2月,孙某等8位业主都没有拿到产权证。 作者:记者范红萍李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