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如期披露中报深本实B被公开谴责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4:4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交所昨日发布对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本实B”)及相关董事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公告称,深本实B未能在2004年8月31日前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徐敏、刘振亮、罗文城、陈秀珍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2.1、12.2条的规定,该所决定对深本实B及以上董事予以公开谴责。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