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车就有第三险 但凡撞人不愁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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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2:04 人民网-市场报 | |||||||||
澳大利亚各州有各自的交通法规,有些内容是不一样的,但都强制机动车车主上第三者人身安全保险。交通事故的保险体系大体上可以总结为:是车就有第三险,但凡撞人不愁赔。 拿堪培拉的交通事故保险来说,当地议会1999年通过的道路交通法案规定,要强制上第三者人身保险(不包括第三者财产险)。车主在机动车年审时必须出示第三者保险证明,
肇事方司机也受到肇事人身保险的保护。各保险公司的保额不一样,全国最大的NRMA保险公司提供的肇事方人身保险(四肢瘫痪类)的最高额是25万澳元(1澳元约合0.5962美元)。在递交索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会调查车祸,并认定责任,从医生那里索要医疗报告。保险公司会按照澳大利亚医学协会的明码标价付费,如果医生收的费用同医学协会的标价有出入,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不会付那么多费用。 澳大利亚对伤者的索赔范围一般有两项内容。一是经济损失,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的补偿,以及过去和将来的医疗和护理费用。二是非经济类损失,包括伤痛,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甚至可能的寿命缩短。 保险公司特别强调:出车祸撞人以后投保人不要自行同对方敲定是非曲折,不要仓促承担责任或者答应赔付,必须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需要投保人提供事故报告。不向保险公司报告会遭罚款。如果收到伤者或律师的信件和要求,要立即把他们送到保险公司,这样保险公司才可以把他们作为第三者对待。投保人也可以通过律师进行索赔工作。 本专利稿件由新华社驻海外记者支林飞、米立公、刘向、王洁明提供。 《市场报》 (2004年09月10日 第十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