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回应首都机场停车乱收费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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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14:42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罗乔欣)市发改委昨天批复了“关于调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方式的请示”,批准了相关收费标准,同时要求在停车楼、一号航站楼前露天停车场出入口处明码标价,并做好停车场车辆流转情况的统计工作。这可以被看做是针对一直以来“首都机场停车乱收费”质疑所作的回应。 具体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1、一号航站楼前露天停车场停车收费按照小型车每半小时2.5元,大型车每半小时5元的标准试行,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试行期自2004年9月8日起,待全市停车收费政策统一调整时制定正式停车收费标准。 2、为保持首都机场停车收费标准的稳定和政策的连续性,停车楼收费标准仍执行现行规定,即:临时停车小型车第1小时前半小时不收费,超过半小时、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6元,1个小时以后每半小时加收5元;大型机动车第1小时10元,以后每半小时加收1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3、停车楼长期包租及其他优惠停车收费标准仍自行制定。J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