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600001)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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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06:2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邯郸钢铁(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972,1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郭玉林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义芳先生主持,董事11名、监事5名参加了会议,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表决通过了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赞成972,134,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463,569,258.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6,224,064.8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9,793,323.10元。 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486,634,903股为基数,共计分配445,990,470.90元。由于本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期,实际发放股利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2、表决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赞成972,134,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全套议案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