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000997)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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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06:2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新大陆(资讯 行情 论坛)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一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申请配股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7,960,0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邓翠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议案与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提案; (四)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五)其他有关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等事项的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