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紧股民钱袋 证监会禁券商挪用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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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11:2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记者贺朝晖实习生温胜波报道:为了维护股民的权益,防范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券商将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和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分开,分别用于自营业务结算和代理业务结算。如果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发生资金交收违约,结算公司有权扣留其自营席位上的证券,但不得扣押该证券公司客户业务席位上的证券和备付金。
证券公司应将其自营债券现货和回购业务与客户债券现货和回购业务,分别安排在自营、客户两个主席位上分别进行结算。席位和备付金账户分设完成后,证券公司的各类业务均需按自营和客户两类进行严格区分,按相应的席位和备付金账户分别进行交易和结算。 通知规定,实行自营、客户分户结算之后,证券公司对全部交易承担最终交收责任。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发生资金交收违约,结算公司可以扣留其自营席位上的证券以防范风险,但不得扣押该证券公司客户业务席位上的证券和备付金。 对于客户资金交收违约,结算公司可先从该证券公司的自营备付金账户扣款以完成交收。无论是自营还是客户持续交收违约的证券公司,结算公司可与交易所协商限制或停止其自营席位交易。 通知还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证券公司应当全力做好备付金分户准备工作,自今年10月1日起向结算公司报送席位指定情况和自营业务使用的账户。(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