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评)民资进军公用事业需破三大壁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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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11:2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刘利军 近日,全国城市投资公司协作联络会秘书长宋彦复在第六届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指出,随着城市水业市场化工作的推进,我国城市水业的投融资正发生结构性变化,以各级政府财政为主导的公益性投资模式逐渐被以社会资本为主导的市场收益性投资模式所代替,民间资本投资城市水业前景看好(据《新京报》9月7日报道)。
城市水业是社会公用事业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对民间资本开放意味着民资的掘金空间进一步加大。实际上,前不久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已经明确国家对于民间资本“非禁地,即可进”的态度,而公用事业本不在禁地之列,理应放开。但是,并不能就此说民间资本进军公用事业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在很大程度上,民资进军公用事业颇有些“逼上梁山”的味道。 尽管有其无奈的因素在里面,但民资进军公用事业的优势和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将打破旧有的政府或国家投资包办公用事业的局面,在一度程度上缓解因政府投资缺乏科学性而带来的资源浪费,对于普通居民而言,民资的进入将让他们能够直接享受竞争带来的利好。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民资进军公用事业的春天并未真正来临,面对庞大的国资投入占据主流的公用事业领域,民资很难在短时间内与国资形成竞争。在笔者看来,公用事业实现真正的以社会资本为主导的市场收益性投资模式,至少还存在三大壁垒。 首先是政策壁垒。尽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民间资本“非禁地,即可进”的态度,但要让已经形成规模的国家投资占主体地位的公用事业,挤出一块空间来给民间资本,绝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地方政府和既得利益群体难以在短时间内放弃或部分放弃对公用事业的投资;而民资的进入又会因初次涉水而倍加小心,这就注定在公用事业上“国退民进”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出成效。 其次是政府信用。由于公用事业大都是采取了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的期限从10年到50年不等,长期以来,地方上的“换官变政”并没有受到律条的约束,新一届政府是否会继续延续给予民资的政策,还没有人能对这些问题给一个确定的答复。而这又是民资进入公用事业领域最为担心的问题。公用事业是一项前期投资巨大,收益缓慢的行业,一旦特许经营期限被缩短,民间资本的投资就有可能血本无归。所以,政府信用客观上也可能成为民资进入公用事业的障碍。 最后是民资的现实困境。一方面,民资不可能像国家投资那样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及地方上土地支持。在不能确定得到银行信贷支持的情况下,有效的民间资本能否承担得起公用事业的巨额投资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另一方面,民间资本主体自身的劣势地位以及对公用事业管理经验的缺乏和对营利模式的陌生也会形成一定的阻力。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时,民间资本能否有效应对人为设置的障碍,是否会因此加大投资成本,这些问题仍处在未知之中;民间资本所有者对公用事业经营管理经验、营利模式把握的缺乏,也将制约民资进军公用事业的进度。 要破除这三大壁垒,政府部门责无旁贷。必须从建设信用政府开始,给予民资更多的政策上支持,逐步减轻国家投资公益事业上负担,允许并鼓励民资从公用事业投入上获得适当利润,最终建成竞争有序的公用事业市场格局。让民资及公民从竞争中获益,并最终破除公用事业因政府投资而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形成多赢的结局。(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