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备付金分户管理 券商重仓股疑被抛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9:1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 日前,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一文对陷入困境的券商又造成重大一击。根据新规,券商自营今后只能动用自己账户上的钱,盈利方面会受到一些影响。更有投资者担心,新制度的实施会对原本就十分低迷的大盘形成新的利空打击。 据悉,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要
《通知》还指出,实行自营、客户分户结算之后,证券公司要对全部交易承担最终交收责任。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时,结算公司可以扣留其自营席位上的证券以防范风险,但不得扣押客户业务席位上的证券和备付金;但对于客户资金交收违约,结算公司可先从该券商的自营备付金账户扣款以完成交收。 有关专家指出,自营、客户分户结算的制度是沪深证券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配合客户保证金的第三方存管,新制度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券商“有意”或“无意”地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问题。然而,有市场人士指出自营、客户分户结算的制度仍然无法杜绝客户之间相互挪用资金的情况发生,因而尽快改变现有国债回购按席位交收的制度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 在赞叹之余,有投资者担忧10月1日起就将实施的自营、客户分户结算制度,会导致现有券商侵占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大规模的暴露,部分券商也会因为偿还过去挪用客户保证金之需而抛售股票。这样短期来看,新制度的实施会对原本就十分低迷的大盘形成新的利空打击。 从个股角度来看,首当其冲应是各券商的重仓股,分析师们普遍认为,在券商们的“清理”过程中,这些股票遭遇抛压的几率更高一些。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事实上券商们真正重仓的部分在各种形式的委托理财,而非自营,且证监会对于客户资金交收的违约采取了一种更“宽容”的做法,所以各大券商仍有可能会选择保留“隐形”仓位。如此一来,券商重仓股短期内面临的抛售压力并不一定会非常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