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银行回应霸王条款 房贷借款人有望自选保险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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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7: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6日,浙商银行正式宣布,该行将按自行修订的个人住房贷款格式合同与客户签约。根据新合同,借款人(客户)将有自选保险公司对抵押房屋投保等权利。这意味着,房贷履约过程中,借款人的弱势地位有望获得极大提升。 日前,中消协公开评点银行业六大“霸王条款”,“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抵押贷款购房全额保险才放款”等条款被中消协指名抨击。
浙商银行有关人士表示,该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正在酝酿,近期将正式推出。据悉,浙商银行是第一家对中消协评点作出正面回应的国内银行。 据悉,拟修订的条款包括:对抵押房屋保险,客户可自选保险公司,投保金额由双方协定,银行不作必须全额投保的规定;银行如不按约发放贷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抵押、公证等费用由银行与借款人共同承担。浙商银行近期将通过银行网站(www.czbank.com)公布修订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但其他银行人士则表态,暂时不会仿效浙商银行的做法。本报综合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