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斯达(600670)七届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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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董事局会议,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 由于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04年5月19日起暂停上市。
2004年8月20日,公司与深圳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意向书》,深圳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占大连百利天华科技有限公司90%的权益和占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4%的权益,与本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置换。若此次资产置换工作完成,公司资产质量将得以夯实,主营业务得以复苏,持续经营能力也得以恢复。 经过一段时间的资本运作,目前公司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净利润1,577,963.54元,每股收益0.011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二节及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十条等规定,公司符合申请股票恢复上市条件。公司将于2004年半年报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九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