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 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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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5:4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永新股份(002014)董事会日前通过了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改后的办法特别规定: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一次支取的资金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取的资金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或5000万元整数倍时,应当知会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募集资金可以暂时用于补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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