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资金融机构同获QFII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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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3:0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法国兴业银行和荷兰银行控股公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 至此,获得QFII资格的境外机构已达20家,其中17家境外机构获得的QFII投资额度超过20亿美元。荷兰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景顺正在等待获批投资额度。
荷兰银行与湘财证券合资成立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近期获得银监会发放的金融衍生品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证监会首次同时批准两家外资机构QFII资格,业内人士认为,这从侧面反映出证监会引入资金的急迫心情。今年以来,已有7家外资机构获得投资A股市场的 QFII资格。获得QFII资格的投资者可以购买人民币计价的A股、可转换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 记者 李耀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