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拟规定今后制售有害食品将被判处至少3年以上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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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14:30 商务部网站 | |||||||||
韩国保健福利部6日称,今后,故意制售有害食品将被判至少3年以上徒刑,过失犯将被判1年以上徒刑。另外,因制售有害食品被判刑后,5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韩拟就上述内容对《食品卫生法修改案》进行了立法预告。根据该修改案,将实行“食品召回制”,没收有害食品销售额的10%,并强制没收全部有害食品。如果不遵守上述法律,将判处有关经营者5年以下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款。修改案还规定,把举报有害食品制造商的最高奖金从原来30万韩元上调至1千万韩元。另外,如果从制造商处
(信息来源:驻韩国经商参处子站) |